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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什么

陈** 四川-乐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23.10.30 08:47:21 433人阅读

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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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触及的罪名是《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解析: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触及的罪名是《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对该罪的处罚标准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10-30 09:1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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