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香港法律咨询 > 九龙法律咨询 > 九龙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通用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有什么

通用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有什么

陈** 香港-九龙 工资福利咨询 2023.10.24 09:12:13 447人阅读

通用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有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九龙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九龙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解析: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
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3-10-24 09:24:5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主要如下: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做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商务部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8.新股东会决议9.其它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企业增资流程步骤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增资后的相关变更: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B、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C、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D、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E、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F、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企业增资所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2、税务登记证正本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4、开户许可证原件5、银行抬头章6、公章一套(公章、财务章、法人章)7、投资人身份证原件8、原公司验资报告(一份复印件)9、原公司章程(一份复印件)10、原公司股东会决议书(一份复印件)11、银行对账单(一份银行调出)12、公司上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具体如下:(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