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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身份贩卖废铁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陈** 辽宁-沈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23.10.16 09:18:11 358人阅读

利用身份贩卖废铁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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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利用身份贩卖废铁,获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属于职务犯罪。
解析:
利用身份贩卖废铁,获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属于职务犯罪。此行为将构成职务侵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10-16 09:2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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