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刑事拘留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你好,刑事拘留会见是指被刑事拘留5天的人,若聘请了律师,律师可以根据修改后的《律师法》 与被刑事拘留的人见面。《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家属未收到拘留证?应该不会吧,因为公安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专业解答律师在与当事人会面交流之后,便能对案件的性质及审理结果进行深入了解,从而更精确地判断是否存在适用取保候审的可能。在获得其亲属同意并考虑到最大限度为其争取权利的情况下,我们将会全力以赴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依据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在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后,可以与正在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和通讯联系。同样,其他辩护人若得到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享有此项权利。
专业解答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的会见是否可以询问当事人是否已被批捕司法实践中,当犯罪嫌疑人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时,他们的家属有权利聘请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遵循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离之后,其近亲属应该尽快委派律师介入案件,律师可以立即遵守法定程序,前往监管场所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合法的见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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