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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

ask****119 安徽-滁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13 10:49:53 1人阅读

甲某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在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缓刑期满后一个多月才向法院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法院以缓刑已期满后司法行政机关才提出为由裁定不予采纳,缓刑到期生效。请问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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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撤销缓刑,根据《刑法》第69条并罚。

2018-01-22 09:24:10 回复

B正当防卫受到伤害或受到很大危险时被迫做出的反应并造成对方伤害和停止侵害自己,为此这个就是正当防卫,但如果继续伤害他人就变成防卫过当。在此对方失去伤害你的能力时还在继续做出伤害就成了故意伤害。就是好比是砍一刀是正当防卫,二刀是防卫过当,第三刀时就是故意伤害了。紧急避险是指在为躲险时意外情况造成过方伤害和死亡的,如躲过对方刀子,而对方刀子正好砍在电线上被电死。这里需要论证的是攻击和打击的数量及当时的情况。这里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和目击者提供证据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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