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宝鸡法律咨询 > 宝鸡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股东是否能够以公司经营困难长期负债为由请求解散公司

股东是否能够以公司经营困难长期负债为由请求解散公司

陈** 陕西-宝鸡 个人债务咨询 2023.08.09 09:56:54 410人阅读

股东是否能够以公司经营困难长期负债为由请求解散公司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宝鸡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股东不能依据公司经营困难长期负债请求解散公司。
解析:
股东不能依据公司经营困难长期负债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
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长期负债等经营性困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3-08-09 10:01:0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公司经营发生困难,怎样才能请求解散公司?

    专业解答《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4.06.20 454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