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个人名义贷款的,也推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均有义务偿还;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约定如何承担(但该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无法以此对抗债权人),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解释》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举债的,其连带清偿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购买生活物资、抚养子女等,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借款金额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且没有证据表明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目的,那么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专业解答处理房屋事宜的时候要好好研究一下借款的性质和用途。如果这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或者双方都同意的话,那可以算成是个人债务。要是房屋是两个人共有的,处理的时候得平衡双方的权益。在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处理房屋应该优先保障没有负债的那一方的权益。
专业解答夫妻之间借款,如果配偶不知道这笔借款的用途,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这笔钱不是用于家庭开支,而且配偶也没有追认,那这笔借款很可能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不过,我国的《民法典》也有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是配偶事后追认了这笔借款,或者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这笔债务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那原则上是由借款人自己承担,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有共同的意愿,那这笔债务也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内,一方贷款成功后,另一方公积金满足条件可提取。需要有婚姻关系证据,贷款用途要符合公积金提现政策,比如购买、建设、改造、扩建以及维修自住房产等。具体要求和金额要考虑地方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特殊性和限制。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配偶举债的,债务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关键在于借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经济生活,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配偶对此不知情,也需要共同承担。相反,如果借款金额超出了家庭的实际需求,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得到了双方的同意,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被视为举债方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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