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证上是丈夫的名字,贷款是妻子做的担保,妻子有权利支配房子吗
不能。
一、房产证登记丈夫的名字,妻子想抵押,不论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因为房子所有权人登记为丈夫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归丈夫所有的,丈夫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若妻子想拿该房产作抵押的,应当经过房产所有权人的同意。但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则一般只登记丈夫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拿去抵押也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二、如果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夫妻可以单独抵押房产证,如果是双方共同所有的,不可以单独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专业解答通常,妻子代替丈夫签署售房协议是无效的。但如果妻子事先得到丈夫的明确授权或丈夫事后认可,则她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未经丈夫同意,只要房产已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妻子也无权要求买家返还。因此,在涉及房产交易时,明确双方权限和事后认可至关重要。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可以变更到妻子名下。需夫妻双方携带房产证、缴款凭证和身份证等文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可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完成更名手续,遵循正规程序即可顺利将房产证变为妻子姓名。
专业解答配偶过世后,房产过户至其名下通常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契税和可能的继承公证费用。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继承房产,则无需支付契税。具体费用需遵循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专业解答通常,妻子代替丈夫签署售房协议是无效的。但如果妻子事先得到丈夫的明确授权或丈夫事后认可,则她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未经丈夫同意,只要房产已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妻子也无权要求买家返还。因此,在涉及房产交易时,明确双方权限和事后认可至关重要。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合同有没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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