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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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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发票罪辩护可以从什么角度着手

任* 四川-甘孜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9 15:52:33 16人阅读

因为最近有亲戚卖发票被抓了,小营生不容易,还是希望他能够平安无事,所以想问问非法出售发票罪辩护可以从什么角度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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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还是要结合具体案例啦,不过可以贴一些相关的特征,你看看对非法出售发票罪辩护有没有用。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发票的管理规定,扰乱经济管理的行为,犯罪对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违反国家发票管理的规定;
2、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3、扰乱经济秩序;
4、以牟利为目的。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表现上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出售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为牟利而出售,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017-12-09 15:5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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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为非法出售发票罪辩护首先还是要清晰它的界定范围。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2017-12-09 15:5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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