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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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当自书遗嘱未经公证遭房产局拒认时,步骤如下:首先,继承人需携带老人亲笔遗嘱及房屋所有权、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去公证机构尝试办理公证。如果公证未果,继子女有权选择向上级行政机构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专业解答在我国,遗嘱生效不一定需要公证,还可以通过自书、代书、电子打印、录音录像及口头等方式订立。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实体条件且满足各形式要求,即可有效。 然而,若遗嘱存在如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受欺诈或恐吓、伪造或篡改等情形,将视为无效。公证遗嘱不再优先,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尊重被继承人最终意愿。
专业解答关于已公证遗嘱的修改,不一定非得再次公证。根据法律,个人有权自由处置其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同时,遗嘱也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遗嘱拥有者有权撤销或更改先前遗嘱,若存在多份冲突遗嘱,以最新遗嘱为准。因此,修改已公证遗嘱不必再次公证。
专业解答自书遗嘱不需必须公证,法律未规定公证为生效必要条件。只要遗嘱真实反映立遗嘱人意愿,不违反法律,且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即可在继承开始后生效。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不必非要公证才有效,还包括自书、代书、打印、音像录制和口头等多种形式。只要满足遗嘱人具备行为能力、内容合法且真实意愿等实质要求,并遵循各形式规范,即可认定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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