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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用近似商标容易混淆的可能构成侵权。
解析:
用近似商标容易混淆的可能构成侵权。使用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近似商标,只要进行使用就构成侵权;使用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近似商标或普通注册商标的近似商标,只有在相同种类商品或类似种类商品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在完全不同种类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023-07-18 17:46: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