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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借高利贷,本息已还清,还被放高利贷的威胁,我妹妹此时报警,警察拒绝受理,算不算不作为?我妹妹此时受不受法律保护?
受法律保护。
违约金不能算在利息里,双方协商约定的,过高过低的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减少或者增加利息,每年不超过24%就是合法的,超过24%,最高不超过36%,超过36%部分可以要求返还《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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