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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内壁骨折算伤害吗

张* 黑龙江-黑河 人身侵权咨询 2023.07.07 02:15:15 434人阅读

眼眶内壁骨折算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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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轻伤二级:)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5.2.5轻微伤:)眶内壁骨折。  单纯眼眶内壁骨折的,应当属于轻微伤。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扩展资料: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2  (A14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A146-1996,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造成的轻微损害。总则2.1 本标准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 2.2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2.3 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2.4 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2.5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2.6 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2023-07-07 02:16:1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轻伤二级:)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5.2.5轻微伤:)眶内壁骨折。单纯眼眶内壁骨折的,应当属于轻微伤。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扩展资料: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2(A14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A146-1996,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造成的轻微损害。总则2.1本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2.2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2.3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2.4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2.5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2.6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先进行鉴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以减轻处罚。民事赔偿方面,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过错大小分担。【法律依据】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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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眼眶内壁骨折赔偿多少?

    专业解答眼眶内壁骨折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所涉及到的医疗费用,就应当根据医疗费发票来进行确定。如果是误工费用的话,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确定。

    2024.09.17 1157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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