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我跟村委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土地50亩左右,约定租期10年,到期后如果继续同等形式的项目我有优先承包权,合同中止或终止后地上附着物协商解决或依法评估作价处理,一年前到期后我要求继续签订合同,村委不同意,然后收了我一年的土地租金,从之前的600元一亩上涨到2000元一亩,今年到期后就不收我的租金了,期间就补偿我多少钱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现在进入诉讼程序了,评估公司已经勘测完毕,评估报告迟迟未出,我估计是有领导出面干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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