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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沈阳市陪产假津贴申报的相关规定

李** 江西-赣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17.12.04 16:57:32 3219人阅读

我是一名90年后,我和我老婆结婚之后马上要有我们爱情的结晶了,我们的第一个宝宝,我想在我老婆生孩子的时候去陪产,我想问问,沈阳市陪产假津贴申报的相关规定,需要什么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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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沈阳市陪产假津贴申报的相关规定,需要什么要求么这个问题。
沈阳市关于休陪产假的规定: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才有护理假为15日;不符合晚育沈阳陪产假规定 2017的条件就没有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17-12-04 16:5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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