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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土地转让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余** 西藏-山南 土地承包咨询 2023.06.06 20:20:24 418人阅读

个人土地转让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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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不在答辩状中表述。答辩状书也可以说是一份证据,属于自认,而要推翻自己的自认,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因此,答辩状的书写一定要精炼,说多了反而被原告抓住把柄。
4、答辩状可以不写,但如要反诉,反诉状却要按时提交。有些纠纷本来很难确定是非,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恶人先告状也是有的,故你在应诉时,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反驳或反诉。反驳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斥或者否认,而反诉也就是你反告他。需要立案,需要缴纳反诉费(反诉费减半收取),反诉状与起诉书的写法基本相同,在提交反诉时,应当提交证据。
5、注意核对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写答辩状除了针对原告的诉状所陈述的事实进行反驳外,应当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伪进行反驳。

2023-06-06 20:22:24 回复

对于土地纠纷答辩状该如何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答辩人:李、李,女,汉族,住县西西后村。因原告张诉答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原告不是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无权对答辩人承包耕种的土地主张权利,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才能证明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原告即没有争议地块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此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提供的承包土地使用证已过期,无法律效力,亦不能证明原告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据此,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系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要求答辩人返还没有证据支持。原告诉称“代为耕种”不属实,并以此要求返还耕地没有事实根据。原告之女张增敏198年嫁到东后村,原告便将学东地分给其原家庭成员之一的女儿张增敏承包耕种,经西西后村委会和东后村委会同意,张增敏作为土地的承包耕种人和答辩人协商一致,答辩人和张增敏达成互换承包地的协议,即“张增敏将其在西西后村的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在东东后的村的耕地转让给张增敏耕种”,后张增敏将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东后地转让给张增敏耕种,至今已19年,显然原告诉状称“代为耕种”不属实。基于上述事实答辩人和张增敏间系土地互换法律关系,和原告张间无任何法律关系,争议耕地乃是张增敏和答辩人订立互换协议后交给答辩人耕种的,而非原告张交由向答辩人耕种,且张增敏做为原告原家庭成员之一流转自己分得并耕种的土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对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原告向答辩人主张权利没有事实根据。答辩人系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张增敏将诉争土地转让并交给答辩人耕种后,村委会也同意张增敏和答辩人的互换,便将此耕地转到答辩人丈夫的名下,此后此地块的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费用均以答辩人的丈夫的名义负担,即答辩人和村委会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答辩人的义务是负责此地块的税费,村委会的义务是让答辩人承包经营此块土地,直至国家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后,国家也是将此地块的补贴直接给付答辩人,上述事实有西西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农业税纳税通知书、粮食直补通知书为证,鉴于张增敏将诉争土地转让给答辩人,那么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法律上,和村委会就此块土地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是答辩人的丈夫,而非原告和张增敏,故事实上答辩人系诉争土地的合法的承包人、耕种人。综上,原告要求答辩人返还土地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原告第一项诉讼请求。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答辩人耕种土地系合法耕种,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和损失与答辩人合法耕种土地的关系,故其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没有事实根据,应判决驳回。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三项诉讼请求。粮食直接补贴发放给答辩人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依法应予驳回。综上所述,答辩人现在耕种诉争土地合情合理合法,希望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以上答辩意见,请采纳。月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需要注意:离婚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这种离婚答辩状是离婚诉状常重要的一种文书。答辩状要注意:(1)被告要仔细阅读原告的离婚状,状中关于事实部分称述不实的,被告在答辩中应说明实情,对于原告的曲解、歪曲的事实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事实还原。(2)离婚纠纷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项。被告对原告各项诉讼请求要认真、仔细、充分的考虑,理出头绪,确定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首先,要写出同不同意离婚的意见,陈述理由。其次,对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作出明确表示。最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总之,离婚答辩状主要是针对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逐一进行答辩,并表明自己的观点。(3)原告在诉讼中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存在某种过错但并没有提起的,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补充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只要是离婚中所涉及的而原告有没有提出来的或提了但角度不同的,被告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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