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著作权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时被原告提讼的,被告进行答辩时,答辩状主要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辩驳,包括著作权权属归属的依据和事实,表明著作权不归原告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有关相邻权纠纷上诉状的有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给予他方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平衡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各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因此,相邻关系的权利人之间存在相互容忍的义务。判断容忍义务的界限在于是否超过了社会一般人能容忍的合理限度。如果超过了合理限度,即便是合法行使权利,受害人主张排除妨碍和损失赔偿也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