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不会写字,那怎么立遗嘱?他想立遗嘱。可以帮忙解决吗?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专业解答如果要进行遗嘱公证的话,首先要到公证处进行提出申请,然后公证处进行受理之后会对遗嘱人和被遗嘱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就会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之后则产生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专业解答母亲死后父亲想立遗嘱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以及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来进行订立,对于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还有自书遗嘱、以及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专业解答母亲想立遗嘱的话遗嘱的写法应该是在首部先写遗嘱的标题,然后对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正文当中简单的介绍一下立遗嘱的原因,本人名下的财产,对财产的分配意见,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结尾的部分是立遗嘱人的签名和年月日。
专业解答遗嘱办理公证的流程是当事人自己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类似于房产证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还有遗嘱原件等由公证机构进行审查,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机构就会给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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