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租期内正常转租
ask****395
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2.02 0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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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在租期内正常转租,而且按照合同上正常的转租流程,提前和房东打好招呼,也自己找到了租客,但是在签合约的时候房东反悔,把我找来的租客赶走了自己找了一个租客,还用高于我房租的价格重新与租了出去,但是仅仅退还了我的押金以及第一次缴纳房租的时候提前缴纳的一个月房租,因为房子需要押一付三,租金是1600元,房子是7.20号租的,7.20号就缴纳了3个月的房租,还加上一年的垃圾处理费365元,一年的水费420元,自己一年的维修费 360,以及钥匙押金100元,根据规定第一次缴纳需要提前一个月缴纳,因此,本来10.20才需要缴纳的房租,提前到9.20号进行了缴纳,缴纳了3个月,相当于到12.20号。
之后我在9月份左右就和房东打了招呼,我要转租房,房东也是同意的,但是到我真正转租签合约的那一天 11.25,房东却只退还了我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大约3000元,还收取了合同上的300元,我缴纳的其他杂费以及从11.25开始到12.20号的房租没有退还我,我能起诉吗?我需要什么证据吗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