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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客体是什么样子的?

李** 四川-宜宾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1 10:51:37 15人阅读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客体是什么样子的?你们手头上有没有资源啊?分享一下你们得到的资源呗~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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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其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017-12-01 10:5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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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客体如下:
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行为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这里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
2、罪责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动员、串连、拉拢、欺骗等方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本罪,并有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根据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为行为犯,实施了组织偷渡即可成立。但要考虑达到一定的情节。公安部的立案标准可资参考。[1]

2017-12-01 10:53:37 回复

您好!关于“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回复如下 在《刑法》中。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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