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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已经提取还能贷款么

王* 广东-清远 房产纠纷咨询 2023.05.26 18:35:30 385人阅读

北京公积金已经提取还能贷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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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配偶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提取了之后没有贷款额度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可以的

2023-05-26 18:37:30 回复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证明材料: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证明材料: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三、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离开北京后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
5、
6、
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对于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
5、
6、
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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