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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拿房产证抵押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呢

宋** 湖北-咸宁 抵押担保咨询 2023.05.15 03:43:25 464人阅读

在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拿房产证抵押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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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只要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生效,那么各自所有的债权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有,法院现在实行的是谁提告谁举证的原则,那么你可以提供分居证明,这个证明由街道或居委会开具,农村的由村委会开具用来证明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因为不是你说你们三年没有同居了就算数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加上离婚提高一起。这样,这三年内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就与你无关,但是三年前同居时间内产生的债务,你还是得共同承担。

2023-05-15 03:45:25 回复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一般应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具体情况讨论: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还贷或者出首付款者用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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