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车上班快迟到了,为了赶时间,闯了一个黄灯,谁知道快过了十字路口了,有一个人闯红灯,直接就撞人了。请问闯黄灯和闯红灯相撞,谁负主要责任?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电动车存在闯红灯的行为而直接导致事故,且机动车一方没有超速超载等其他问题的话,此类事故应该以认定电动车一方主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的可能性较大。
2017-11-27 07:37:28 回复
动车在闯黄灯和闯红灯相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这种情况一般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 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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