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学校是否有责任:
1、学生在十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
2、学校在十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以致管理职责,由学生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如果学校在此当中已尽职,则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专业解答儿童在学校因其他学生导致骨折应如何进行赔偿当未成年人在学校环境中遭受他人碰撞而受伤时,事故责任方通常需承担以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运输费用、营养补贴费用、住院期间餐饮补助费用等所有为治疗及康复所必须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要赔偿由于工作或学习时间耽误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况可视为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在校园内学童因同龄人伤害导致骨折事件中,责任的判定涉及多个方面:加害者及其监护人、学校、受伤学童自身。学校如能证明已尽职尽责,可免除责任。最终,责任主要由侵害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但学校管理有明显过失时,也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孩子在校园内因他人过失导致骨折,责任方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补助及康复费用。此外,还需赔偿因治疗和康复期间无法工作或学习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确定,确保孩子得到及时救治和合理补偿。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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