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7、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专业解答深圳员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需凭有效证件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申领生育津贴。请注意,津贴申请须由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满后提出。逾期将无法申请。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标准根据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和所需假期天数计算。正常分娩享98天假期,剖腹产或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由公司先承担,后向社保局申请。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社保局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派遣协议等。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后三年内,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注意,用人单位需在员工产假结束后才能在该系统完成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专业解答深圳员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需凭有效证件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申领生育津贴。请注意,津贴申请须由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满后提出。逾期将无法申请。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分娩后三个月内提交材料至单位,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单位月底前递交申请至社保机构,津贴发放至单位后转交个人。需满足条件:单位连续缴纳九个月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准备材料包括社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等复印件及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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