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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育保险基数缴费比例是多少?

何* 新疆-乌鲁木齐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1.23 19:17:14 1713人阅读

我朋友在福州市工作生活,最近他发现自己怀孕了,他想提前问问福州市生育保险基数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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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11-23 19:2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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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945.08元,最高不超过16907.50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381.50元,最高不超过16907.50元。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945.08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94.51元。
3、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3381.50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38.15元。 上文的内容是关于福州市生育保险基数的

2017-11-23 19:1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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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规定,办理福州2015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需满足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那么2015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的呢?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即企业年度缴费工资总额企业年度参保总人数12个月。职工分娩前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计算生育津贴时,其平均缴费工资根据前后所在单位的缴费工资加权平均计算。女职工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按下列条款规定的产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四)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35天(难产、晚育并领证的天数累加不得超过135天)
(五)婴儿分娩后夭折的,产假90天
(六)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女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支付,自费药品、营养药品、医疗服务及用于婴儿等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相关信息

2020-12-09 12:08:27 回复

2017年贵阳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2017年贵阳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五险三金,三险一金基数。
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8%左右。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公积金缴费比例: 一般为7%左右。
养老保险:单位20.0%,个人
8.0%
医疗保险:单位
7.5%,个人
2.0%
失业保险:单位
2.0%,个人
1.0%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自2013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对于2020年缴费基数及比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5333元、下限:3067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40一档每月为438.6元,60一档每月为658元,80一档每月缴纳877.2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096.4元。

(1)补缴用人单位期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
(2)2011年6月30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从达到退休年龄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1993年1月至1995年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1996年及以后年份,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或60%为基数补缴。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以补缴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缴费基数趸缴。缴费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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