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这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唯一标准,所谓“单位账簿”就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2、“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13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1、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或通过其他账户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以收抵支,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形成“小金库”;
9、以其它方式私设“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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