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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增值费?由哪个部门征收

范** 内蒙古-呼和浩特 土地征收咨询 2023.03.29 03:42:40 384人阅读

什么是土地增值费?由哪个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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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2023-03-29 03:43:4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个人销售住房的 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 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建成以后用于销售的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个人销售住房的 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 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建成以后用于销售的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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