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于未缴满15年的可以采取三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对于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之后就可以按正常的社保规定领取保险金了。 第二种办法,对于延长缴费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仍未满15年的,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种办法,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扩展资料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所以它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这是雇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发现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单位补交之前没交的社保。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年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当年养老金调整范围的人员。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后养老金调整时受益。 根据惯例规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属于2016年退休范围。但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在今年年中也会有一个重算养老金的机会。 确定退休当年养老金待遇的基数之一为退休当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而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资还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后,将重新核算退休待遇。这一做法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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