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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朱* 新疆-省直辖 民间借贷咨询 2023.03.28 21:51:01 497人阅读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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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2023-03-28 21:52:0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需提交哪些证据
1、第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题。
根据人民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提供。
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相关知识:举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2、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没有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3、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要提交什么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要提交哪些证据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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