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专业解答本罪侵犯国家机关解救妇女、未成年人职务活动及形象,客观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解救任务不尽责,无视诉求或揭发,致严重后果。主体限定为承担此类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需有故意犯罪的故意,无过失。
专业解答国家机关职员肩负解救被拐卖与非法禁锢妇女儿童的职责,若接到解救请求或获知相关信息后,未采取任何行动,且造成严重后果,应依法惩处。对于此类失职行为,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维护被拐卖和非法禁锢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公正与安宁。
专业解答在实施团伙绑架或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行为时,虽都使用暴力、胁迫等不法手段,但犯罪目的和对象有显著差异。前者为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对象不限性别和年龄;后者则旨在非法买卖,仅针对妇女和儿童。
专业解答尽管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在犯罪手段上都可能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但两者存在明显差异。绑架罪主要目的是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对象可以是任何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旨在贩卖妇女儿童,对象特定。
专业解答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在犯罪动机、目的和对象上有所区别。绑架罪旨在勒索财产或拘禁人质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对象范围广泛;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出于经济目的,专门针对妇女和儿童进行非法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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