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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该怎么办

蔡* 北京-朝阳区 宅基地咨询 2023.03.25 16:49:39 468人阅读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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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2.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3-03-25 16:51:3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和其他的土地一样,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农民虽然能够免费使用,但却只有使用权,而且也只有农民才能够免费使用。虽然这宅基地的使用权子女可以继承,但是对于继承者是有要求的,首先就必须是农村户口,也就是说,城镇居民户口的人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所以说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的。 不过,虽然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父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却是可以继承的,因为这个房子是农民朋友的私有财产。只是非农业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留下来的房屋之后,不能够对其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只能等待房子自然坍塌损毁,到时候村集体会把宅基地收回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经过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这种做法不合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91号)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缉敞光缎叱等癸劝含滑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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