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判决仍然不能生效。只要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提出上诉,判决书就全部不能有效,不可能一项不生效,另外一项有效的。《民事诉讼法》:r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向检察院申诉。 2、但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应当在判决。”的规定 1、不能申请再审了、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因为法律规定的再审时限是判决书生效后2年之内,请求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抗诉不收2年时限的限制: 当事人申请再审。3,人民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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