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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案件已经被检察机关移送法院审判,那么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案件还在侦查阶段,那么具体时间要根据案情来确定。
2023-03-22 09:59: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