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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哪些呢

罗** 山东-临沂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3.03.22 00:19:37 491人阅读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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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023-03-22 00:20:37 回复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可认定为诈骗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呢,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首先是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关于该标准,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此作出了一般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此仅为全国性的一般标准,各地方可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该数额幅度内进行适当调整,如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广东也即将一类地区,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确定为6000元的标准,其他地区为4000元。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达到数额较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额较大指的是三千元以上,所以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了三千元以上。
  《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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