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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之前有打过彩礼案件吗,为女方辩护?

ask****444 江西-宜春 彩礼咨询 2023.03.19 18:07:12 486人阅读

您好,请问您之前有打过彩礼案件吗,为女方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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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份就办理了一件,每年都有办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023-03-20 08:2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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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现在是被起诉了吗

2023-03-19 21:0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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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方便电话详聊。

2023-03-19 20:0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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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你们彩礼有多少钱啊,订婚多久啦

2023-03-19 18:56:05 回复

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给付女方的娘家,而且也往往由女方父母接收彩礼,女方没有占有也无权处理此部分财产;即使由女方本人接收,女方也会将其交给父母。因此,彩礼的接受主体也应当认定为男女一方及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唯有无父母等家庭成员的除外。
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诉讼主体的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2月4日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彩礼返还纠纷没有被作为案由的一种。而是在“婚姻家庭纠纷”这个二级案由之下,规定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既可以发生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若是前者,应属婚约财产纠纷;若是后者,应归入离婚纠纷。笔者认为,不论是何种情况,凡是要求返还彩礼的,均应以实际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为诉讼主体,而不能仅以男女双方为诉讼主体。理由是:
(一)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既然彩礼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不限于男女双方,还包括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那么,在要求返还彩礼时,男女双方及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也都应当作为诉讼主体。
(二)实践中,很多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原告只是男方一个人,被告也只是女方一个人。很多基层法院也是这样要求的。但在诉讼中,被告往往以彩礼不是自己本人收取以及不是原告本人给付为由进行抗辩,这对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很不利。
(三)如果仅将男女一方个人列为被告,由于其个人财产有限,很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我国离婚自由,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当然两种途径,可以自由选择。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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