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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还不上,不还会怎么样呢?

刘** 山东-东营 民间借贷咨询 2023.03.19 09:21:39 422人阅读

高利贷还不上,不还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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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
因此,民间高利贷行为始终被最高人民法院界定为一种民事行为。据此,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

2023-03-19 09:23:3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高利货肯定是犯法的。但我国法律对于高利贷行为的处罚便轻,监管也松,使的目前有很多类似现象。民事上,只要是借款行为,法律都保护双方的利益。比如正常的借贷行为,法律保护出借方合法收回本金和双方约定的利息。而高利贷的利息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本金仍然应该归还。另外,不管是高利贷还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率的借贷行为。如果出借方采用违法手段追回借款,比如暴力,恐吓等,会触犯刑法而获罪。但仍有权索回其借出款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3号)
第二十五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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