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的条件为与案件无关的人;能正确表达其意思表示的人。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勘验时,应当邀请二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勘验笔录上签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 一、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 二、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提出建议的; 3、由于回避申请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看证据作为辩点,对于法院最后的判决刑期,有很多不可控的量刑因素,比如是否构成自首或者坦白,是否属于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属于组织领导主要作用的主犯或起辅助、次要作用的从犯,是否有前科或吸毒,是否取保被害人谅解或者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才能给你准确的预测刑期,如有需要,请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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