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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承担

张** 陕西-商洛 公司债务咨询 2023.03.12 07:16:19 320人阅读

公司未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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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2023-03-12 07:1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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