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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坚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尚** 湖北-荆门 财产分割咨询 2023.03.01 07:51:34 355人阅读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坚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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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共同财产分割掉。特别是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先要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合伙人的应得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乘离婚之机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2、 对于离婚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被有关部门没收或查封,离婚后,这些财产又因种种原因发还给一方,另一方以发还的财产属共同财产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如确属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的,应作为未分割完毕的遗漏部分,进行分割。

2023-03-01 07:5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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