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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对广东再婚二胎政策有哪些?

丁** 江苏-徐州 结婚咨询 2017.11.17 11:09:57 7人阅读

你好,我同学在广东居住,他跟他老婆是二婚,他老婆带着一个孩子,请问计划生育对广东再婚二胎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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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2017-11-17 11:1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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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单方生育超过二胎也可再生
草案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其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情况进行再明确。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计划生育对广东再婚二胎政策内容。

2017-11-17 11:1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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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冲突吗?

    专业解答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是不冲突的。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不会被废止的,并且我国的各个地区都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计划生育的规定。二胎政策也属于符合我国当今计划生育国情内的,因此二者是完全不冲突的。

    2024.08.15 2100阅读
  • 广东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专业解答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等。

    2024.07.19 55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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