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行为从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来看,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种情形一般称为普通的犯罪中止;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而犯罪结果最终出现之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般称为特殊中止。①两者的构成要件略有区别。犯罪中止具体的构成要件,刑法学界曾提出了二特征说、三特征说和四特征说。其中三特征说和四特征说影响较大。三特征说一般认为犯罪中止构成要件中包括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要件。四特征说认为在三特征说基础上还有一个客观性要件,即认为犯罪中止不仅主观上要自动停止犯罪,还要客观上有中止行为。笔者认为客观性要件可以包容于自动性要件中。我国刑法遵循的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学说,将自动性分为内心的主动停止和行为上的客观停止固然有一定必要性,但无须割裂开来进行论述。笔者拟从三要件说来分析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2017-11-16 14:05:19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抢劫罪的最低量刑在三年以上,所以抢劫中止的减轻处罚应当按照具体情形决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的,属于犯罪中止。遇到抢劫中止判多久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
专业解答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的情形包括原告死亡、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等六种具体的情形,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属于我国的法律中所概括列举的事项的,此时是必须中止审理的。
专业解答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可以中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决定下达之后,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
专业解答犯罪中止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具体是主观上犯罪人员具有终止犯罪的决意,第二行为上客观实施终止犯罪的行为,第三就是此类行为需要在犯罪的过程中,而不是犯罪之后进行的,第四就是此类行为的终止有效的避免对他人的侵害,减少的不良的后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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