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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如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男方是不可以分割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2-10 17:46: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