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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什么

谢** 四川-宜宾 宅基地咨询 2023.02.06 18:12:34 492人阅读

户口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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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是,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3.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米以内,四人的农户100平米以内,五人的农户110平米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米以内。
4.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米。
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米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2023-02-06 18:14: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宅基地赠与合同范本怎么写宅基地赠与合同赠与方(下称甲方):受让方(下称乙方):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该宅基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二、赠与情况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赠与方:年月日受让方:年月日证明人:村民委员会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子赠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通常我们所说的赠与农村宅基地,实质上是在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也不能享有所有权。那么将宅基地赠与他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二、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赠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赠与行为可被认定无效三、受赠人名下没有宅基地,否则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受赠的宅基地将不能过户四、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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