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医疗保险跨省转移其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保卡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卡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对医疗保险转移信息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打印《联系函》,一份留存,一份转出至原参保地经办机构;
3、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律师解析 医保能跨省转移。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律师解析 医保卡跨省转移余额不会清零。 根据最新规定,现在医保卡里面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因为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可以用支付医疗费用。只要参保人的医保卡里面有钱,就可以用来买药、看病、住院,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
律师解析 医保跨省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填写所在省份的《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对于更换工作地的人员,可以不必急着转移社保关系,因为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不会注销,社保机构会记录并保存其缴费信息。 参保人员可在确定了退休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合并手续。
律师解析 医疗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有效。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外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医疗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随之转移: 1、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需要跨统筹地区转移时,由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填写《__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__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及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需要转移的参保职工缴费等有关情况核准后,出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由参保人员转交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律师解析 跨省医保转移是可以网上办理的。 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也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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