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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不备案法律支持吗

龙** 山东-潍坊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3.02.04 01:56:21 441人阅读

二手房合同不备案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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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不需要备案。但如果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应当进行登记备案。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备案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2-04 01:58:21 回复

如果仅仅是物业合同没备案,物业企业备案了。那么也就是主体资格是受保护的,物业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志表示,所有的手续都是经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签订。那么,物业服务合同是成立的。但是,一些相关的定价等权力不能超过原有的物业服务价格。
如果是物业企业和物业合同都没有备案,那么也就是相当于跨区域经营不受保护。不管是行为主体还是行为内容,都不受物业主管部门的保护。一旦发现,将会被物业主管部门处以重罚,甚至会被建议吊销相关证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专用章没有备案是不可以用的。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是有区别的。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合同专用章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公章不能随便使用,就有了合同专用章,是专门签署合同使用的,不能用在其他地方。
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您好,针对您的想撤销备案,开发商不支持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合同义务,比如买方支付首付,卖方办理备案并协助申请贷款.《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故卖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除非有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比如: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等;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可以向要求宣告合同无效或将其撤销。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合同一经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若买方有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违法等行为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首付款及其利息,银行贷款合同也随之无效、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退房是对已经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单方解除,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合同的成立是买卖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签订的,非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一方以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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