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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前买房的房子,彩礼钱已给,不退彩礼?

ask****929 辽宁-大连 彩礼咨询 2023.02.03 06:51:12 427人阅读

登记前买房的房子,写了两个人名字,首付男方出的钱,装修南方出的钱,彩礼钱已给,现在要分开,女方要分房子,不退彩礼,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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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出资情况应予以分割,对于彩礼如果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2023-02-03 09:3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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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245082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2063条

您好,需要律师请联系说一下

2023-02-03 20:1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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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49917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686条

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主张彩礼返还

2023-02-03 07:0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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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05052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11814条

微。。。。。。。。。。

2023-02-03 06:51:45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解释
(二)》第十条体现了对彩礼习俗的认可和指引,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了有力的调整。
第一,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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