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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同居,是否可以要补偿

张** 甘肃-白银 同居咨询 2023.01.31 03:31:39 447人阅读

结婚同居,是否可以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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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分手补偿或是所谓“青春损失费”。
(1)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准备结婚时所做出的赠与财物等行为一般来讲都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
是基于双方能够共同组建家庭,如果双方分手,未能结婚,那么条件无法成就,赠与方是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的。
(2)同居期间如果存在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023-01-31 03:32:39 回复

你好,世居农民就是指祖上3代以上都是以种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世居居民,是在拆迁过程中碰到的,指的是一直以来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内,但是户口往上几代人都是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按照农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拆迁方觉得不划算,但是,如果按照居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世居居民的房屋土地又是属于集体土地。世居居民又会不划算。世居农民,应该是祖辈好几代都是农业户口的定居在某一地点的人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纠正你一点,过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989年)规定分居三年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但按照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改为分居满两年即可认定为感情破裂。但是,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分居做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解释,我们国家立法上也没有确定规范的分居制度。因此,到底“怎么分”才是婚姻法讲的分居,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是,根据夫妻同居权的内涵来分析,你们因感情不和分房居住,且没有夫妻生活,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再履行夫妻的同居义务,还是应该视作分居,也足以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因此,我认为还是应该支持你的离婚请求。当然,这种分居事实,在举证上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很难找到证据来证明,除非你们有类似分居协议,或者她在法庭上予以承认。否则,法官很难单凭你的陈述加以认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生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不管是重归还是同居,都是违反了婚姻法的行为,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指违反《刑法》定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以犯重婚罪,按刑法的规定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或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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