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适格,即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造成患者产生相应的人身损害;
(四)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客观要件。
(五)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医疗事故时所应当满足的客观要件如下:
⒈造成医疗事故的人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⒉行为违法;
⒊患者产生人身损害;
⒋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⒌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客观要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造成患者产生相应的人身损害;
3、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客观要件。
4、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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