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但生了小孩证明双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额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有无孩子是退还彩礼的条件。彩礼的退还问题涉及复杂,需要结合双方的情况进行探讨,有无孩子可以能影响彩礼该不该退还,但是它不是一定退还彩礼或者不退还彩礼的条件。
简单来说彩礼退还是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没有结婚的。
第二,结婚没有共同居住的。
第三,支付彩礼后男方生活贫困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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